现将流标结果进行公示。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阳中医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5日
投诉
投诉机构: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0851-88900612
通讯地址: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湖潮乡)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