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伤职业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变更)
贵州省工伤职业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监理已于2015年9月24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本项目投标人的质疑函,经过贵阳市花溪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同意,于2015年11月5日对贵州省工伤职业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复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最后得分为94.85分,以最高得分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重新进行中标公示。现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侯选人: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下浮率]:35% 项目负责人:何海
监理服务期:工程勘察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交付、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第二中标侯选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下浮率]:35% 项目负责人:张春莲
监理服务期:工程勘察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交付、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第三中标侯选人: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价[下浮率]:35% 项目负责人:刘衍国
监理服务期:工程勘察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交付、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11月7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贵阳市花溪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代理机构: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5828196-201(传真)
联 系 人:刘 芳
日 期: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