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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新大楼装修工程设计工程

2016-08-02 17:04:00  来源:  人参与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新大楼装修工程设计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J5201242016051001) 已于2016年 7月19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鑫中建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620.36
中标工期:85(天)
项目负责人:彭涛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4401735-020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601.56
中标工期:85(天)
项目负责人:孙志浩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4400451-004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银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639.1575
中标工期:85(天)
项目负责人:于敏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职称)证号:5000036-006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8月5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观山湖区招标办(地址:观山湖区金阳南路1号 电话:84109734)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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